香港公司利得税报表填写( BIR 表 格 第 51 号 及 第 52 号 )
填 写 利 得 税 报 税 表 〔 BIR 表 格 第 51 号 及 52 号 〕 ─ 常 见 问 题 及 解 答( 适 用 于 2009 年 4 月 1 日 或 以 后 发 出 的 报 税 表 )
问 (1) ::如公司在某些栏 位 没 有 数 额 可 供 填 写 , 可 否 把 该 栏 留 空 ?
答 (1) :不 可 以 。 所 有 栏 位 均 须 填 写 。 如 没 有 数 额 , 可 填 「 0 」。
问 (2): 公 司 财 务 帐 目 有 角 / 分 位 数 字 ,在 填 写 利 得 税 报 税 表 时 , 是 否 须 填 上 角 / 分 位 数 字 ?
答 (2) :无 须 。 你 应 省 略 角 / 分 位 数 字 。
问 (3) :应 如 何 在 栏 内 填 写 数 字 ?
答 (3) :填 写 数 字 时 请 勿 加 逗 号 「 , 」 分 隔 , 并 请 把 数 字 靠 右 边 排 齐 。
问 (4) :税 务 局 会 否 接 纳 报 税 表 影 印 本 、 没 有 签 署 的 核 数 师 报 告 书 及 没 有 签 署 的 财 务 报 表 , 作 为 提 交 报 税 表 之 用 ?
答 (4) :税 务 局不 会 接 纳 报 税 表 影 印 本 及 未 经 签 署 证 实 的 财 务 报 表 , 作 为 提 交 报 税 表 之 用 。
问 (5) :我 可 否 将 查 询 或 申 索 的 信 件 , 连 同 报 税 表 用 同 一 信 封 付 上?
答 (5) :查 询 、反 对 或 申 索 的 信 件 须 与 报 税 表 分 开 提 交 , 除 非 你 是 就 没 有 提 交 报 税 表 而 作 出 的 估 计 评 税 提 出 反 对 。 不 要 把 这 些 信 件 与 报 税 表 钉 在 一 起 , 或 夹 杂 在 帐 目 及 明 细 表 中 。
问 (6) :不 活 动 公 司 是 否 须 在 填 报 税 表 前 先 备 妥 经 审 核 帐 目 ?
答 (6) :除 非 你 们 是 《 公 司 条 例 》 所 订 明 的 不 活 动 公 司 , 否 则 , 即 使 贵 公 司 处 于 不 活 动 状 态 , 亦 须 提 交 经 审 计 帐 目 , 作 为 报 税 表 的 佐 证 文 件 。
根 据 《 公 司 条 例 》 , 任 何 公 司 可 藉 特 别 决 议 形 式 , 授 权 董 事 作 出 一 项 法 定 声 明 , 表 明 该 公 司 将 会 处 于 不 活 动 状 态 , 并 把 该 法 定 声 明 交 付 公 司 注 册 处 处 长 。 声 明 一 经 交 付 , 公 司 即 由 法 定 声 明 交 付 日 起 当 作 不 活 动 公 司 。 如 法 定 声 明 指 明 公 司 在 较 后 日 期 才 成 为 不 活 动 公 司 , 则 该 公 司 会 由 该 较 后 日 期 起 当 作 不 活 动 公 司 。 凡 因 此 给 当 作 不 活 动 公 司 , 均 获 豁 免 受 《 公 司 条 例 》 有 关 经 审 计 帐 目 条 文 的 管 限 。
问 (7) :如 业 务 于 年 内 由 合 伙 经 营 改 为 独 资 经 营 , 或 由 独 资 转 为 合 伙 经 营 , 是 否 须 要 在 利 得 税 报 税 表 ( BIR 表 格 第 52 号 ) 内 申 报 这 项 业 务 ?
答 (7) :是 。 在 该 转 变 的 年 度 , 整 段 评 税 基 期 的 业 务 利 润 / ( 亏 损 ) 均 须 在 该 合 伙 人 檔 案 的 利 得 税 报 税 表 ( BIR 表 格 第 52 号 ) 内 填 报 。 在 往 后 的 年 度 , 你 须 按 情 况 把 利 润 / ( 亏 损 ) 填 报 在 利 得 税 报 税 表 ( BIR 表 格 第 52 号 ) 或 个 别 人 士 报 税 表 ( BIR 表 格 第 60 号 ) 内 。
兑 换 率
问 (8) :如 公 司 以 外 币 拟 备 财 务 报 表 , 应 采 用 甚 么 兑 换 率 把 外 币 款 额 转 换 为 港 币 ?
答 (8) :你 应 采 用 该 年 度 截 至 帐 目 结 算 日 的 平 均 兑 换 率 。 你 可 采 用 本 网 址 所 载 的 主 要 外 币 兑 换 率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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