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公司出口常见问题
我只知道香港公司可以避税,但它本身没有出口权.那么,具体是怎样操作的啊?以外贸公司,它的香港公司,外商,国内生产工厂为例是不是与外商签合同及打款到银行帐户,都是以香港公司的名义而与国内各机构打交道和做单证时相关的,比如商业发票,外销合同,产地证,报关单,报关委托书,进出口许可证,核销单,商检,等等,是不是全都以外贸公司自己的名义啊?
比如您的客户是一家美国客户A,您一直是通过外贸公司B出口货物的。
现在的操作是:利用您注册的海外公司(假设是香港公司)先从国内公司购货,即国内公司通过外贸公司B先把货物出口给您自己的香港公司,然后再由该香港公司卖给美国客户A。这里该香港公司起到转口贸易的作用,但国内的货物仍可直接发至美国。
美国公司根据合同将货款先付至您的香港公司的账户(该账户可在国内开立,叫做离岸账户),而香港公司再把有关成本等费用付给外贸公司B(让外贸公司去做退税核销等后续事情)。这样您的利润已经保留在离岸账户上了,该笔利润不会被结汇,在外汇使用上您可以随意的支配了;该笔利润也不需要交任何税的,因为香港是不征收海外利得税的。
您需要用这笔钱时,可直接划到您国内公司的账户或您个人的外币账户的。好处还有,外贸公司B也接触不到您的美国客户A了。
|